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晋源法院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纠纷化解“前哨岗”和基层治理“桥头堡”的作用,用公正高效的审判实践彰显司法力量、传递司法温度。
新房反冒水 实地勘察解纠纷
刘某的新房入住不久,卫生间地漏和坐便器出现反污水现象,导致家中被污水浸泡受损。随后刘某与小区物业、开发商等取得联系,刘某认为系开发商设计缺陷所致,物业管理也未尽责,要求开发商、小区物业赔偿其损失;而开发商认为是因刘某个人使用不当所致。故双方发生分歧,诉至法院。
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此类案件即使通过鉴定也未必能分析出受损原因,而且大额鉴定费用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困扰。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通知物业公司、开发商及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察,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一同去现场察看具体情况。在得到专业人员的建议及维修方案后,法官召集各方当事人坐下来协商,最终通过向当事人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考量、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参照专业人员的建议,由开发商及小区物业共同维修管道、赔偿刘某的相应损失。此案经过大调解的方式,帮助刘某解决了心头的烦心事,维护了刘谋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兄弟争房产 倾力调解续亲情
原、被告系亲兄弟,被告李三在父母在世时经同意对宅院内西房两间进行翻修,父母去世后,在外打工多年的原告李大回家后认为该房屋应归其所有,经村委会调解无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原、被告系亲兄弟,便多次上门入户,到现场实地勘察,邀请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耐心向原、被告释明法律规定,从亲情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原告李大申请撤诉,由兄弟二人协商处理房产事宜,这起因房产权属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兄弟二人的亲情得以维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晋源区融媒体中心:杨润德 王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