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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飞手”在火车站“黑飞”被罚

2022-08-16 11:48:3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33 责任编辑:admin

随着无人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无人机爱好者加入了“飞手”行列,他们熟悉无人机的操作,却不了解禁飞区的规定,因而常常未经申报和审批就在禁飞区擅自升放无人机,即俗称的“黑飞”。自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惠州铁路公安处河源站派出所连续查处了3起在火车站“黑飞”的违法行为。

8月14日21时许,飞手梁某接到了惠州铁路公安处河源站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被告知其“走失”的无人机找回来了,但同时其“黑飞”行为构成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须配合调查。

经了解,当日9时30分许,梁某在未经申报和审批的情况下,在埔前火车站前一空地上驾驶无人机对铁路及周边进行拍摄。由于电池故障,无人机在返航途中失联并掉落在火车站站台上,后被在站内开展清查行动的副所长赖创生、民警乐文选发现,所幸无人机掉落的时候未碰触到高压线,机身也未坠落在铁轨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经民警宣传教育,梁某认识到了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500米内升放无人机的危害性,并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表示认可和接受。

然而,梁某的“黑飞”行为并非个案。7月25日20时许,李某为了给其所在的摩托车队拍摄行进图片,在河源东站升放无人机时被夜巡的民警查获。8月1日20时许,欧某为了拍摄高铁站夜景,在河源东站升放无人机时被查获。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及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升放无人机的行为构成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惠州铁路公安处依法对以上“黑飞”的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需遵守法律规定以及空域管理、飞行管制等要求,违反空域管理、飞行管制规定的,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处罚。

广东河源站派出所:张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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