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思路,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周至法院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题。3月22日,周至法院哑柏法庭法官进村上门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
2020年4月6日,被告刘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与路边站立的行人原告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张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方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私下多次进行调解,但因意见差异较大,始终难以达成共识,张某某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在诉前调解阶段,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刘某系14岁未成年人,其父长期在外务工,其母已离家出走多年,至今杳无音信。刘某家和其年迈的祖母以及年幼的弟弟三人相依为命,共同生活,家庭经济实属困难,此次事故成了压在刘某家人心中的一座大山。为了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积极联系镇、村、组及交警部门,多方联动共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法官的亲民作风及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给与了高度的肯定与赞扬。案件款到位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身体不便,办案法官将赔偿款送到原告家中,既方便了群众,也实现了案结事了。
哑柏法庭这种走村入户送法下乡的方式,进一步拉进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也体现了法官急群众之所急,以实际行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效的司法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周至法院将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拓展便民利民审判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周至县人民法院 供稿)
作者: 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