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权力下放事项落实落地,2020年9月15日,市司法局韩允谦副局长一行到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调研行政审批“2号公章”使用管理情况。并就拟出台的《行政审批“2号公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建议。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岳远航、副局长王建昌和县司法局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岳远航针对行政审批“2号公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就拟出台的《行政审批“2号公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研究、学习和讨论。副局长王建昌针对下放行政权利事项业务承接、办理和行政审批“2号公章”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韩允谦在肯定我局规范使用管理“2号公章”的同时,指出,行政审批“2号公章”是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2号公章”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具有与市行政审批机关行政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2号公章”的规范使用管理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韩允谦强调,按照“权责一致”、“谁用章谁负责”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2号公章”使用管理的主体。对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完善运行机制,做到“有法可依”,积极筹备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让“2号公章”使用管理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框架内运行,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依法用章、依法许可。
韩允谦要求,要严格按审批权限使用印章,严格实行用章审批制度,严格遵守与上级部门签订的“2号公章”使用协议。这次调研,为规范使用“2号公章”指明了方向,为行政权力下放事项规范实施、惠及群众打下了坚实基础。
撰稿:王付胜
审核:王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