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这名驾驶人面临的后果很严重
近日,浑源一名“胆大”的男子,在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状态带着同事驾车上路,结果追尾工程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自己和同事受伤、车辆损坏,而且面临将法律的严惩。
2020年8月20日晚21时4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通知:在G336刁窝村口路段一轿车与工程车追尾,有人员受伤。
在调查、处理这起交通事故过程中,民警们得知:驾驶人李某某,浑源县永安镇神溪村人。当日晚上,他与同事张某某酒后欲到县城,于是就不顾自己无证、醉酒状态就驾车上路了,结果因为酒后意识不清,走错路了,从石庄村口上了G336。当行驶到G336刁窝村路段时,由于在酒精的刺激下,视线模糊,反应迟缓,直直地撞上了一辆黄色工程车尾部。在强大的撞击力下,驾驶人李某某腿部骨折,乘车人张某某颈部骨折。
事故发生后,民警对李某某进行抽血并送检,经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李某某并没有有效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目前李某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危险驾驶罪已被浑源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大同浑源公安交警大队:姚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