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一句话,可是偏偏有人多次置他人与自身安全于不顾,以身试法,再次酒驾。8月3日,灵丘交警在新华街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查获一名无证、不戴安全头盔且二次酒驾的驾驶员。
当日23时13分,民警在新华街夜查时,发现一名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驾驶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要求驾驶员孙某出示驾驶证,孙某吞吞吐吐一会说驾驶证在家里一会又说没有驾驶证,且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驾驶员孙某不但从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且曾在2019年10月30日,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罚过,属于二次无证、酒驾。当民警询问他为什么不吸取教训时,孙某竟称:“以为车子上了牌,加上已经半夜,应该不会有交警查了”。对于孙某的侥幸,民警对其进行了严重批评教育,并告知孙某将面临罚款2350元、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面对处罚,孙某捶胸顿足地悔悟道:“不该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法规”。
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家人和所有交通参与者负责。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面临的终是法律的严惩。
大同灵丘公安交警大队:李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