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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查扣一起非法安装警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7-06 08:24:33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6 责任编辑:admin

本网讯:徐崇广

为了“好玩”、“拉风”、有面子,私自在车上安装警灯,7月5日,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查获一起非法安装“警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21时许,交警特勤大队在巡逻时,突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BZX833的小型越野车的中网处有红光和蓝光在交替闪着,爆闪的红灯、蓝灯特别炫目,格外刺眼。执勤人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驾驶员也对自己私自安装标志灯具的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强制拆除并收缴了该车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并对驾驶员许某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同时还规定上述四种特殊车辆安装警灯需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批,办齐手续,取得相关证件后方能安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大同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李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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