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通讯员 刘娟洁、马妍)为全力化解执行难,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敦促其积极履行义务。临渭法院继2017年一次性向公安临渭分局移送10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现已执结8件,成效显著。2018年再次发力,截至10月21日又陆续移送6件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安庆(化名)与通达公司(化名)、刘舍(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通达公司于生效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安庆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被告刘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舍及通达公司均未履行确定义务,安庆遂申请执行。执行中,承办人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亦不向本院申报财产。承办人多次传唤通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舍,其拒不到庭,长期逃避执行。承办人查到刘舍中国建设银行名下账户两年内有多笔交易往来账目,但其未对本案履行分文。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所有土地、房产、设备,经其他法院另案整体拍卖,并由其他债权人受偿,致使本案申请执行人安庆遭受重大损失。经研究决定,被执行人刘舍因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本案移送公安临渭分局。
临渭法院近年来严厉打击拒执罪既是向企图隐匿、转移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下的“战书”,又是向全体被执行人敲响警钟,切莫逃避执行触犯法律底线。临渭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