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陕西讯:王肖磊
近期,临渭法院总结提炼“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形成了“临渭执行”新模式。9月1日上午,院长童建军以“大小系统结合、分段集约执行”为题,作了专题讲座。
童建军院长从开启 “临渭执行”新模式的原因、目的、基本内容、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作了讲解。他提出:由于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以前的办案模式效率低,流程不畅,存在消积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监督制约难度大,要提高工作效率,必须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临渭执行”新模式的目标是建立规范高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主要内容是“大小系统结合、分段集约推进”。“大系统”是指执行局层面的集中统一立案、查控、案款兑付、采取“飓风”等相关工作。“小系统”是指执行局各办案部门内部分工协作,以后案件均分到部门负责人名下,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人员分别做各项工作,包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部案件的结案方式、案件效率、信访投诉等问题的把控,其他人员分别负责节点流程、送达《执行通知》、送达收回《调查函》、张贴《执行告示》,评估拍卖,采取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纳入“黑名单”等等,做出详细分工。
“分段集约推进”意思是不同阶段分层级、部门、人员分别开展工作的方式,与集中统一开展工作结合进行。“分段”是指整体办案流程分阶段进行;各部门内部办理具体案件也分段开展,每个人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集约”是针对案多人少实际,集中开展一些工作,如统一召开“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申请人集中谈话会”、“双方当事人集中商讨会”、“重大案件个案分析交流会”等,成批次追究拒执罪、拘留罚款、搜查、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工作,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童院长强调:大家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任务,按照“临渭执行”新模式,改变办案习惯,转变工作作风,走出一条符合执行规律,具有临渭特色的执行工作新路子。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郝毅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