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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年检合格标志用不得 以身试法被拘留!

2018-08-28 17:24:3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51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治周刊山西:(王晓慧 徐崇广)

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是车辆的“健康证”未年检的车辆上路既危害自身的安全,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但就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为了能上路行驶耍一些小聪明,这位使用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人,就将面临严惩!

事情是这样的……

2018年8月26日9时42分,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六大队民警在西口收费站查处预警车辆时,稽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白色的金杯面包车逾期未年检。待该车辆驶入内广场后,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准备对车辆做进一步检查,这一查,就查出了大问题。

民警将车辆拦停后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刘某出示了行驶证、驾驶证,但民警发现其行驶证没有副页,刘某称他把行驶证副页给弄丢了,还未进行补办。

随后,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又发现让人疑惑的事情,稽查布控系统预警该车辆未年检,但车上却贴着年检标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民警此车绝对有问题,通过对年检标的仔细检查,民警发现了其中的端倪。该车所贴年检标志字体的结构明显和正常的年检标字体有所差别,这让民警更加确信该车年检标存在问题。

民警通过综合平台进一步查询核实,该车辆只检验到2017年10月31日,之后再没进行检验,而车上的年检标显示检验至2018年10月,显然有问题。

民警通过对驾驶员刘某的进一步询问,这才得知事实真相……

驾驶员刘某:

我的车 尾气排放不达标检不了车, 为了能继续驾驶,花钱找二道贩子的途径进行检验的,结果二道贩子给 弄了个假的检验标志,人也再联系不上了……

最后,民警依法对刘某使用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逾期未检验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记3分,拘留5天的处罚。

案例警示原因:伪造行驶证件上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 

请各位驾驶人注意,机动车上路行驶,需在交通部门办理过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交通强制保险、汽车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标志,且所有证件要在使用有效期之内才可。

伪造行车证件上路,属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

同时,对于有侥幸心理,想要“瞒天过海”的驾驶员,蜀黍想说:交警蜀黍的高科技“武器”可多了,只要你敢违法,就一定会被蜀黍逮住。

所以,为了您的行车安全,请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山西高速二支队:(张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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