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太原市小店区召开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握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求,确保圆满完成。
小店区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构建“1+3+N”大执法模式,强化乡镇(街道)对各领域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通过“平台指挥、平台统筹、平台派单”,提升综合执法效能,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该区选择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事项,编制形成《太原市小店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厘清乡镇(街道)与各执法领域的职责边界。明确执法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领域执法队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以乡镇(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开展执法;属于各执法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以各领域执法队伍作为执法主体开展执法。构建乡镇(街道)“1+3+N”大执法模式:“1”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3”指市场监管、城乡管理、交通运输三个领域派驻乡镇(街道)执法中队,“N”指劳动保障监察、农业、文化市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队伍。
为了细化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做到制度优先、规范管理,该区统一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做到制度优先、规范管理,建立起统一调度指挥、信息共享互通、联席会议协调等机制,并在经费、制度、人员、场所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