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在我们的日常出行中带来了不少的便利,但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毫无安全意识,随意变道,把马路当成自家的私人领地,自己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走,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而且容易酿发事故。
2020年7月4日7时许,翟某某(女)驾驶人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浑源县城区天峰南路师范路段时,在没有观察后方车辆的情况下,毫无征兆靠右行驶,与后方李某驾驶人的晋B720**号大客车发生刮擦,导致电动车侧翻,翟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民警们通过调取路口监控视频确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翟某某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变更车道,大客车驾驶员李某未注意观察路况,最终酿成本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浑源交警提示:违规变更车道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行为之一,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摒弃驾驶中“随意”和“任性”陋习。驾驶时需要变更车道时,应仔细观察车辆左右两侧车辆运行状况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在不妨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变更车道,条件不成熟时不得强行变道,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也来不及了。
大同浑源公安交警大队:姚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