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资讯 > 国内
投稿

湖南省衡南县泉湖镇整治马路市场,向乱搭乱建不文明现象“开刀”

2020-04-19 10:06:27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939 责任编辑:admin

在切割机尖利的嘶鸣声中,在挖掘机隆隆机器声响中,一排排违章搭建的遮阳棚及临时建筑物,相继被整体瓦解拆除;在执法人员指挥下,一个个乱摆乱卖、占路为市的小摊点,被集中到门店内经营。截止目前,衡南县泉湖镇已对322国道两侧148户违规搭建的木板房、钢棚和废弃广告牌进行了清理拆除,为群众营造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泉湖镇根据县政府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结合镇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农贸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该镇成立了泉湖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统一调度指挥,统一行动,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村(社区)的“村村响”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告知书,召开门店业主会议,大力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重要性。

该镇在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镇分为4个组,322国道南北阶段划分四段管理,抽调各站所部门人员,组成4个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对镇街道前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办,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集镇乱搭乱建,对占道经营及马路市场的违规违法进行取缔。同时,该镇落实一个长年专班,由建管所,市管中心成立6人组成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方式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常年对农贸市场和322国道马路市场执勤执法,对公路两旁占道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清理,依法强制拆除公路两旁的违章建筑物。同经营户约法三章,签定责任状,确保不出店经营,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确保实现“摊清,人清,路畅”。(刘先卫)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67.6K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