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交城交警大队民警连续多日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城区中队共查处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酒驾等违法行为,在辖区内营造高压管控“零容忍”态势。
2018年12月12日,晚19时58分许,城区中队夜查行动中,在东环路查获一辆车牌为晋JD08787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某,男,酒精含量22mg/100ml。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因其为实习期,将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处罚。
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时02分许,城区中队路查行动中,在东环路查获一辆车牌为晋J0E411的小型轿车.驾驶员陈某某,男,酒精含量44mg/100ml。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因其为实习期,将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处罚。
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时22分许,城区中队路查行动中,在东环路查获一辆车牌为晋AJE014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某,男,酒精含量41mg/100ml。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时49分许,城区中队路查行动中,在东环路查获一辆车牌为晋J0E918的小型轿车.驾驶员郭某某,男,酒精含量70mg/100ml。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2018年12月14日,早5时48分许,城区中队巡逻中,在迎宾路查获一辆车牌为晋AHQ447的小型轿车.驾驶员董某某,男,酒精含量66mg/100ml。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交城交警大队将继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也呼吁广大驾驶员,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