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动开展以来,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临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采用错时延时工作机制,紧盯路面交通安全不放松。
2018年12月14日夜晚,刺骨的寒风将人们早早的催回了家,然而,临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的民警们仍然在辖区万安坪路段巡逻执勤,虽然路面上的车辆渐渐的稀少下来,但民警们仍然热情不减,斗志高昂,回望县城万家灯火,民警们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念,21时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检查点忽然紧急停下来,迟疑前行,似乎在等待什么,民警们立即感觉到该车有问题隐藏着,于是,跑步前进,走到该车跟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姚某鹏,迟迟不出示驾驶证,在民警的法律宣传下,姚某鹏掏出了驾驶证,经查看,姚某鹏持B2本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冀A773AW号,属准驾车型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临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姚某鹏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