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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交警大队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2018-12-07 14:42:16 来源:兴县交警 作者:高丽军 点击量:323 责任编辑:admin

   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安全文明交通素质,号召大家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同时搞好“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强化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兴县交警大队根据支队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民警在吕梁交警支队对口帮扶村阳会崖村开展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日现场大型宣传活动。吕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志军,支队宣教科教导员张淑玲,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曹瑞昌以及宣教股、刘家湾中队全体民警参加了活动,活动由耿平安副大队长主持。

  活动首先由吕梁交警支队张志军副支队长代表吕梁交警支队致辞,他简要介绍了今年122主题和意义,分析了危险驾驶行为的因素和危害,公布了交管部门整治危险驾驶行为的举措,并呼吁市民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曹瑞昌在现场发出倡议,他要求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学习交通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自觉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治理,文明驾驶、文明行路、文明乘车,坚决做到不开斗气车、不超速、不超员、不酒后驾驶、不占用应急车道,从自身做起,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中,宣教民警紧紧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向围观群众剖析典型案例,讲解交通违法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和严重危害性,警示驾驶人要时刻警钟长鸣,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冬季特殊环境、特殊天气下的安全行车常识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大力倡导“小细节”关系“大安全”的理念,努力推动“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向群众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气氛热烈,在曹瑞昌大队长的带领下,民警和协警员纷纷为过往的行人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画册》、《常用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拉近了群众与交通安全的距离。

  本次活动持续一个半小时,吸引了众多群众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明显。此次活动,我大队共出动警力15人,警车3台,展出展板5块、张贴海报12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有效扩大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兴县交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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