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11月24日18时,我市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18批155件。按区域分,交城13件、文水11件、汾阳33件、孝义13件、交口4件、中阳7件、离石19件、方山1件、柳林17件、兴县14件、临县9件、岚县13件,其他部门1件;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33件、水污染8件、土壤(垃圾)污染14件、噪声污染12件,其它88件。
截止11月24日18时,应办结群众反映问题1至14批11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并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专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大气污染25件,水污染4件,土壤(垃圾)污染11件,噪声污染14件,其它56件;确认属实77件,基本属实1件,部分属实7件,不属实25件,责令整改37户,关停取缔11户,立案处罚30户296.2万元,约谈2人,问责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