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山西原平讯:(蔺福平 杨斌)
2018年9月2日上午,两段内容为“交警收黑钱放车”的短视频在各微信群中传播,由于该视频中出现的晋H0736警号警车系我大队的公务用车,大队发现此视频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督察等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经详细调查,我大队执勤人员不存在收黑钱放行车辆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日19时许,根据《原平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大队民警郑建国带领辅警张美俊、郭瑞等人在崞阳三岔路口崞阳分流点对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分流疏导。19时5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晋H****7的白色现代牌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执勤人员正在检查的车辆正前方,该车驾驶员下车后对我执勤人员说:“你们收黑钱放车了”,并用手机四处拍摄,我执勤人员发现该驾驶人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车,遂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配合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但该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查并要驾车强行驶离,我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口头传唤,驾驶人仍然拒不配合,在口头警告后我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传唤时该驾驶员对我执勤民警进行推搡,将执勤人员张栋推倒在地,并将执勤人员郭瑞左臂划伤。随后该驾驶人被我执勤人员合力强制传唤至警车内,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7.0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人员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调查处理。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经查,该驾驶人叫张某明,男,1974年2月26日出生,崞阳镇中石寺村人,身份证号:142202XXXXXXXXX574,准驾车型A2。
三、网传交警“收黑钱放行车辆”事实
经过相关人员的详细调查,我大队执勤人员不存在收黑钱放行车辆的现象,该言论系谣言,经张X明本人陈述,其于2018年9月1日晚19时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崞阳三岔路口分流点,因酒后不理智、发无聊,编造虚假事实并拍摄视频在微信群转发;其本人于9月2日上午已通过微信向外界发送了《道歉声明》,申明中指出此事纯属诬陷纯属造谣,纯属本人不理智行为。(后附张某明本人手写的事情经过、张某明在微信群中发表的《道歉申明》截图)
四、案件处理情况
现张X明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我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涉嫌妨碍公务等相关违法行为已移交原平市公安局崞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此,原平公安交警诚挚的感谢社会各界多年来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监督,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2日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