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乌兰察布讯:
为切实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效应,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8月份,兴和大队在原有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警力资源不断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能力。
一、健全城市交通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大队抓好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工程实施,针对城市区域性、时段性、规律性交通拥堵问题,加强交通组织技术研究,通过调整信号灯配时、优化区域交通组织,确保交通畅通。同时,抓好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路面交通状况,科学安排勤务。
二、健全交通管理信息研判工作机制。大队确立“信息主导勤务”的思路,真正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查控跟着研判走,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变静态警务为动态警务,在准确把握勤务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勤务安排,提高警力资源的应用力,达到扩大管理覆盖面。
三、健全城市交通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大队明细城市交通管理责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城市交通区域范围民警的自主管理,从各岗点、执勤小组到各路段,根据管理的难易程度制定出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标准,定人、定岗、定责,划定管理等级,实行量化考核。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警大队 (徐崇广、贾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