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临汾:(李志龙)
临汾北城交警大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行动”集中统一行动!
为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支队“百日安全行动”工作要求,2018年12月12日晚,北城大队再次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开展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农村面包车治理行动等“四项战役”,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70人,警车8辆,查处交通违法18例, 其中:饮酒驾驶8例,涉嫌醉酒驾驶3例,无牌无证1例,闯禁令1例。
行动时间:晚上20时,行动地点:
一中队中队长许金生带队,地点:火车站。
二中队中队长王延平带队,地点:古城路。
三中队民警梁华伟带队,地点:冷库。
女子中队中队长张少国带队,地点:高河桥。
一中队中队长许金生带队,地点:火车站
晚10点10左右,一中队在火车站口查扣一例酒驾
晚10点20分左右,一中队在火车站路口又查扣一酒驾
酒精测试
行动中一中队查处酒驾3例,其中:
1,王 某 尧都区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贾某某 洪洞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张某某 尧都区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中队中队长王延平带队,地点:古城路。
晚8点24分许,在古城路中段。李某某因涉嫌醉驾弃车逃跑一路狂奔,被执勤民警围堵当场拿下。
因反抗,被执勤民警制服。
对李某某进行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105,初步认定为涉嫌醉酒驾驶。
约8点40分左右,张某因无证驾驶被查。他将接受行政拘留15天以内和2000元罚款的处罚。
晚8点44分左右,.陈某某因涉嫌酒驾被查扣。
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酒精度36.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陈某某接受处罚
晚9时左右,蔡某在古城路中段涉嫌醉驾被二中队查扣
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149,初步认定涉嫌醉酒驾驶。
蔡某在测试结果单上签字。
晚约9点10左右,陈某某因涉嫌酒驾被二中队民警在古城路中段查扣!
陈某某测试结果为酒精度72,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昨晚二中队在行动中共查处重点交通违法5例。其中有:
1.李某某 36岁 洪洞县人 涉嫌醉酒。
2.蔡 某 34岁 尧都区人 涉嫌醉酒。
3.陈某某 54岁 尧都区人 饮酒驾驶。
4.吕某某 51岁 籍贯安徽省界首市 现尧都区人 饮酒驾驶机动车。
5.张 某 33岁 尧都区人 无证驾驶机动车。
三中队民警由指导员张春喜带队,地点:冷库路口
大队长在三中队询问查处情况
三中队在冷库口查扣饮酒驾驶机动车3例:
1.乔某某,36岁尧都区人,饮酒驾驶机动车
2.李某某,37岁,尧都区,涉嫌醉酒驾驶 机动车
3.高 某,尧都区人,47岁,饮酒驾驶机动车
女子中队中队长张少国、指导员李桩带队,地点:鼓楼北高河桥南段。
在女子中队查处现场
女子中队,在高河桥南段共查处交通违法2例:
1.刘某某 27岁 尧都区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闯禁令1例。
今日凌晨0点15分左右,涉嫌醉酒驾驶人员李某、蔡某被二中队民警送往临汾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抽取血样。
现场抽血
签字
抽取血样
封口保存
涉嫌醉酒者,将做进一步血液认定。
来源:临汾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