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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晚上,高速二支队六大队民警在西口收费站发现一辆吉A87xxx的布控车辆,走近查看后发现该 车牌号的数字 有些不对劲,随即通知收费站停止对其发卡,并将其拦停,当民警将驾驶员徐某所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与车牌号比对后发现, 车牌号“S”被司机改成“8” ,这时驾驶人神情慌张,一直追问民警该如何处理,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
民警将驾驶人带至执法岗亭做进一步询问,驾驶人称:他于2018年10月31日14时许从包头东河高速口上高速时 用 棉签蘸上绘图墨水 将车号“S”改成“8”前往太原送货,直到返程回包头都一直在用着改动后的车牌号,一直未被交警查到。
当民警询问徐某为何伪造、变造号牌时,驾驶人称其只是为了不被摄像头拍到违法,逃避交通处罚才会有此举动,他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被查获后会被记12分。
民警耐心告知其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及超速行驶的危害后果,驾驶员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民警能对他从轻处理,当民警再次问到徐某:你当时改数字时有没有想过后果?驾驶人徐某默不吭声,悔不当初!
最后,民警将驾驶人徐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徐某将面临驾驶本记12分且降级,罚款5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蜀黍提示】
故意遮挡车牌和驾驶无牌机动车,存在超速行驶等主观恶意和逃避检查的侥幸心理,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伴随高清探头、缉查布控等科技手段运用,遮挡、伪造号牌违法者终将难逃法网。
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张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