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早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公理和正义,它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和诚信的呼唤。
新建路小学教育集团四校区的同学们开展了丰富多样的主题思政活动,增强同学们的消费者维权意识,同时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升旗仪式上,同学们用不同方式向四校区全体师生倡导安全与诚信。
主题班队会上,同学们就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例如当我们从附近小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新建路小学教育集团为同学们请到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艳玲进行“手牵手构筑食品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校园”——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讲座。
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安全意识,提升了同学们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认知能力和维权意识,树立了同学们正确的消费观,增强了同学们科学、健康消费的意识。
文字:宿茹
照片:张丽娜 宿茹 李倩 李婧
审核:付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