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阳堡小区的一名业主提着塑料袋,匆忙来到公安晋源分局晋源派出所的值班大厅,称在自己小区附近发现一只野生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民警予以帮助。
了解情况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晋源区自然资源管理局,经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野生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现已移交晋源区自然资源管理局保护救助。据了解,红隼是隼科小型猛禽,别称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主要以型昆虫、小型鸟类、青蛙、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为食。目前,这只鹰隼正在晋源区自然资源管理局隔离观察中。
晋源区融媒体中心:杨润德 梁月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