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公益
投稿

公安晋源分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1-07-02 18:32:0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267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晋阳堡小区的一名业主提着塑料袋,匆忙来到公安晋源分局晋源派出所的值班大厅,称在自己小区附近发现一只野生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民警予以帮助。

了解情况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晋源区自然资源管理局,经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野生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现已移交晋源区自然资源管理局保护救助。据了解,红隼是隼科小型猛禽,别称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主要以型昆虫、小型鸟类、青蛙、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为食。目前,这只鹰隼正在晋源区自然资源管理局隔离观察中。

晋源区融媒体中心:杨润德 梁月仙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67.6K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