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八横八纵”高速铁路网的逐渐形成,高铁列车正在成为群众出行的首选,而诸如“高铁车厢内禁止吸烟”等常识,也已根植于广大旅客的心中。但即便规矩在前,仍有极少数人无视法纪,铤而走险。5月12日,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就在D661次列车上查获一名吸烟旅客。
5月12日14时许,D661次列车运行在厦门至潮汕区间时,列车长在7号车厢连接处发现一名旅客正在吸烟,现场烟雾缭绕,极易引发烟雾报警,造成列车紧急制动,列车长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乘警,乘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该名旅客控制住,并固定相关证据。
据了解,该名吸烟旅客姓陈,湖南张家界人,此次出行准备乘车到深圳北站,因列车始终未到站,陈某就点起了香烟,在车厢内“吞云吐雾”起来。目前,陈某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移交潮汕站派出所处理。
惠铁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旅客: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会被列入铁路征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楚强 谢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