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政部门,将在市“清廉太原”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清廉村居”创建活动,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改革创新,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为持续深化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夯实“清廉太原”建设基层基础,为太原打造“四个高地”、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坚强保障。
太原市民政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制度”,使履行职责事项规范完善、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操作。二是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主要包括“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加快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健全组织,规范内容和程序;“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晰权力内容、运行程序和监督步骤;“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农村财务人员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水平”,明确农经技术服务专人专岗。三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实行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星级化管理;“健全基层监督机制”,促进村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融合贯通;“深化村(居)务公开”,持续规范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健全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常态化审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健全农村扫黑除恶机制。四是深化清廉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加强村(社区)干部廉政教育”,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区)干部的培训轮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把各类清廉要素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廉洁元素融入到‘清廉村居’建设的方方面面,持续增强乡村(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让乡村(社区)风清气正景美。
创建“清廉村居”,一是坚持政策对接,统筹兼顾。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清廉村居”创建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振兴、民主政治建设等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市工作专班的统一指导下,各县(区、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共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加强村干部管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和推进村风民风建设等方面重点突破,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太原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