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浑源一男子被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但该男子没有深刻吸取教训,又一次饮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个正着,不仅辛苦考来的驾驶证又被吊销了,而且还面临着被行政拘留。
2021年4月8日下午,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西坊城中队民警在县城天峰北路突击检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13时50分许,民警们在对一辆号牌为晋B61H**号白色丰田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呼气时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后经对王某某进一步检查时,民警们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于2018年曾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这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所幸,王某某于2019年办理了机动车驾驶证。
在对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民警们对其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