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在全省开展了“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优秀单位”评估工作,对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河长办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选拔方式,杏花岭区被遴选为“山西省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优秀县(区)”,太原市仅有杏花岭区与古交市获此殊荣。
自2017年河长办成立以来,杏花岭区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建体系、强机制、重管护,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据悉,2019年该区各级河长巡河2502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河52次,乡(街)级河长巡河559次,村级河长巡河1891次,对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快速处置、及时回复,处置问题率达100%。该区紧紧围绕“河长制六项任务”和“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入河排污口、清河行动以及消除劣V类水体等专项行动,2019年全年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16处,河道清淤3万方,封堵入河排污口6处,实现了该区北沙河、北涧河入汾河水质全部达标,河湖水生态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原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