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尖草坪分局立案侦查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经警方初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月28日,曹某某(男,67岁),因患心脏病在爱人何某的陪同下前往千锋北路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未向医护人员交代其孙子1月20日,儿子1月22日从湖北武汉返回太原并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2月3日,儿子、妻子何某因为身体不适,拨打120就诊,被确证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转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2月6日,曹某某及孙子也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送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曹某某从1月28日起至2月6日住院期间,本人及爱人何某在住院和陪护过程中,大量接触医生、护士等医院工作人员、其他住院患者及陪侍家属,致使上述60余人被紧急隔离,在疫情期间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尖草坪分局已将此案立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进行侦查。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异常症状、往返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抗疫情,共克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