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8月22日,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峪中队执勤民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积极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夜查统一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05分,执勤民警在辖区曲绛线15Km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3的轻型普通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内酒味弥漫。随即,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108.3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张某某带至县人民医院采取血样,经鉴定,驾驶员张某某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后传唤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绛县交警 张丽娜 武佰成)